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是版权登记工作取得显著增长的一年:该中心著作权登记部全年完成作品登记和合同登记6148件。其中包括单个作品或系列作品版权登记、作品专有权利登记,出版境外录音制品、影视作品合同认证登记,涉外电子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认证,重印国外期
刊合同登记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等。作品登记涉及作品类别广泛,涵盖了除计算机软件之外的各类作品,其中不乏运用数字技术等新技术创作完成的形式多样的作品。 名人作品登记带来示范效应 无论是公众耳熟能详的歌曲《吉祥三宝》,还是大受欢迎的歌剧《雪狼湖》,或是大制作影片《英雄》……这些名人名家名作品一向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也是侵权盗版者侵害的主要对象,而如今,这些作品都已经在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 “保护好名作品的权益,可以在业界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中心负责人如是说。近年来到版权保护中心寻求“保护”的知名作品已经越来越多,例如北京普罗之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吉祥三宝》,天创国际演义制作交流有限公司的舞台剧《功夫传奇》,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专有使用权的10000多个作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原创性的汇编作品,刘德华2006年最新粤语专辑,刘嘉亮的音乐作品《你到底爱谁》,周杰伦的音乐作品,杨丽萍主演的《云南映象》等作品等都先后在中心进行了版权或专有权利登记。根据权利人申请,准确、高效地提供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明确权利归属,使权利人在作品传播和使用过程中合法行使各自的权益,做到心中有数,预防侵权事情的发生。其中,电影《英雄》音像版权合同的登记备案,是在新《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中心接受的第一例音像版权合同备案申请,对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起到了保障作用。据了解,为给特殊作品做好保密工作,他们还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在银行开办了保险箱业务。 产业互动延伸版权保护领域 一提起版权保护,人们往往将它与文化产业联系在一起。而近年来,一些高科技企业逐渐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企业创新能力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高,特别需要帮助。 不久前,深圳富安娜家饰用品有限公司研发设计的几百种图案设计美术作品在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了登记,此外,中心还为北京宝藏科技有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的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银行、招商银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五洲女子医院、中国游泳协会等各行各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版权登记和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不仅增强权利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促进了包括我国纺织业、建筑业、动漫业、金融业、电子业、医药业、体育业等多种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也为这些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版权保障作用。 社会活动带来良好反响 在日常工作中,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解答来人来电咨询,向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讲解版权知识;或通过到有关单位讲课,参加各种会议或论坛活动,广泛宣传版权保护。例如在中国民族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活动中的“中国家纺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中为中国纺织行业企业宣讲著作权法和著作权保护知识,这一活动为企业解决版权保护实际问题带来了良好效果。 此外,为配合重大社会活动,版权保护中心先后为奥运的重点工程“鸟巢”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多名作者围绕奥运主题创作的歌曲、印章等不同类型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中国游泳协会等体育界单位拥有权利的会徽图案等作品、《中国“航海日”标志与印章》、“神六”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志及中国航天员中心标志等多项标识及宣传册都已经在版权保护中心作了登记。 新技术产品版权保护问题凸现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给人们的创作和创新提供了更丰富、更广阔的天地,加速了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不少权利人已经初尝版权登记的“甜头”,登记作品逐渐增多,这使版权登记工作有了无限发展的空间。根据权利人的需要,为防止权利人作品被网络非法传播,2006年,版权保护中心新开展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登记。而随着 “彩铃”等手机增值服务逐渐被广泛使用的现状,“彩铃”内容的版权保护已经开始浮出水面,为适应这一变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表示已着手与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中国网通集团等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沟通,寻求一种新的服务方式来解决网络传播内容的版权授权合法性问题,尽可能解除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后顾之忧,净化网络环境,发挥版权登记更大的作用。 版权登记,凭借其快捷、方便已赢得了权利人的青睐。实践证明,版权登记可以有效地维护作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励他们的创作热情。作品版权登记也为促进作品的顺利、广泛传播和使用,降低作品使用者的风险,保障作品传播和使用的安全,减轻或免除使用者的法律责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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