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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一逃难了

【发布时间:2010/7/5 17:18:33】发布人:admin 【返回首页】   【关闭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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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16时许,在兴庆区清和北街国际汽车城附近,两名骑自行车的初二女生惨死在一辆拉土方大卡车的车轮下,肇事车加速逃逸。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排查,司机高某被警方抓获。

    “这个司机太可恨了,把人撞死后还要逃逸,罪加一等,必须严惩!”案件经媒体报道后,许多市民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纷纷谴责肇事司机的无德行径。交通肇事逃逸案为何频发?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选择逃逸是否可取?一走了之,真的能够就此逃脱法网吗?记者昨日进行了采访。

     A  肇事逃逸案近70%发于兴庆区交警二大队辖区

    今年1月21日18时许,兴庆区解放东街立达百货批发市场北门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被撞电动三轮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之夭夭。经多方排查走访,案发后仅48小时此案成功告破。

    2009年2月13日,北京东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肇事者逃逸后,民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于次日将嫌疑人韩某抓获。

    2009年1月12日凌晨1时许,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丽景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国城大酒店门口时,与一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民警随后通过知情人任某和闫某的举报展开调查,3个小时后,肇事司机赵某迫于压力,开着肇事车辆投案自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地理位置及人员分布等原因,我市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中,近70%都发生在兴庆区交警二大队的辖区内。据该大队统计,去年,其辖区共发生各类逃逸案件300余起,其中重大死亡事故逃逸案10起,已全部侦破,侦破率达 100%。

    B   巨额赔偿、犯罪成本低可能为频发主因

    交通肇事致人伤残或死亡,无疑要承担巨额赔偿责任。而赔偿标准则依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而定,不同行业赔偿标准也有差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赔偿标准越来越高,给肇事驾驶员带来很大压力。此外,相关法规在赔付责任划分上往往不利于驾车人,也使得肇事者萌生逃避的想法。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第101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显然,交通肇事与肇事后逃逸的法律惩处差别不是很悬殊,也成为驾驶员肇事逃逸的原因之一。

    C  一逃了之?不合法不合理不道德不值得

    “近年来,随着城市电子监控网络等科技手段的逐步密集与增强,以及媒体报道、举报人悬赏等手段的支持,交警部门侦破肇事逃逸案件的技术不断提高,去年大队破案率就达到了100%。因此,司机肇事后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心理,一逃了之不但会加重法律责任,也会影响保险理赔,不合法、不合理、不道德、不值得。”兴庆区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雍强说道。

    他还告诫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极不可取的。首先,要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其次,要及时报案,在交警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并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第三,要保护现场的原始状况,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

    第四,要确认受伤者的伤情,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并设法送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第五,对于现场车辆、散落的物品及被害者的钱财应妥善保管,注意防盗防抢、防火防爆。

    第六,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要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并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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