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刻意增加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指超出需求的医疗服务,它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开药等。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颁布实施,规定了市民在遭遇不公正的就医情况时,可以申请赔偿。
得个头疼脑热,吃几片“众生丸”,美美睡一觉,成本不过6元,如果严重的话去社区卫生站吊几针,3天剂量不过70元左右。如果到医院检查,或许医生会开一大堆知名的不知名的药水针剂,假如这个还可以“忍”,那么院方要求你做彩超共振什么的,你是不是突然发觉你的感冒过于“金贵”了?为有效遏制过度医疗,国家立法规定医疗“过度”可申请赔偿,对此,医生、患者各有各的喜,各有各的忧。
■患者
区区小感冒,医生让我抽骨髓照CT
人吃五谷杂粮,都有生病的时候。自己买药吃,担心药不对症;去卫生站所,又害怕医生能力有限,因此,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去大一点的医院就诊。不少患者表示,对“过度医疗”会“睁只眼闭只眼”,敢怒不敢言。
采访中,市民张先生谈及自己曾经被“过度医疗”的遭遇义愤填膺。5月中旬时他突感身体不适,一直发低烧冒冷汗呕吐,便来到某医院门诊部就诊,医生诊断为重感冒,需要输液3天,期间还化验了血糖,前后花去近500元仍未明显好转。医生表示如果还不见好,就需要抽骨髓、照CT看是否患了白血病。张先生尽管吓了一跳,但还是拒绝了。第2天他来到社区卫生站,医生开了几粒复合黄连素和一些感冒针剂,不到2天就好了,总共花费还不到60元。“我的病不是治好的,应该说是给医生‘吓’好的。”张先生调侃道。
■医生
“全面检查”是为避免漏诊酿成事故
某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过度医疗”现象的存在,主要是有三个方面引起的。首先是医院为了达到创收目的,比如公有制医院,尽管每年政府财政都会有专项补贴,但对于医院正常花费所需来说属于“捉襟见肘”。
其次,医生出于自我保护需要。所有的医生都担心发生医疗事故,为了减少漏诊和误诊现象,避免日后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很多医生通常会要求患者做所谓的“全面检查”。
再者,尽管我市同级别医院之间的检查结果可以互认,但如果是别的级别医院,如三级乙等或者下面县乡医院的检测结果,则不能被认同,患者需要再次花钱进行检查。
教你五招
避免过度医疗
市民如何避免“过度医疗”?海口市卫生局工作人员支5招:
第一,多与医生交流。就医前,明确告之对方自己的症状、持续时间、曾服用药物,甚至经济承受能力等。
第二,建“一日清”账单。如果患者需要住院,建议家属详细记录住院期间患者每一天的用药、检查等清单。
第三,了解医生背景。接受治疗前,要对医生的资历、专长有所了解。
第四,尽量不用抗生素。不少患者在就诊时,主动要求医生开抗生素类药物,殊不知抗生素在杀死细菌的同时也会消灭有益的细胞,影响菌群平衡,以至于患者今后生病时都必须依赖抗生素。
第五,保存好病历、处方、收据。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医院的纪检部门或者党委办公室反映情况,也可以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反映以寻求解决途径。(见习记者 杨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