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8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携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疯狂袭警,致6死4伤。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杨佳于11月26日被执行死刑。
点评: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等知名法学家认为,在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的背景下,公众对杨佳袭警杀人案虽有不同声音,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认为杨佳袭警致六死四伤,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行凶致无辜者死伤,都为道义和法律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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