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区域内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状况、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和布局要求、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状况,确定区域内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应遵循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
(2)根据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方针,通过综合平衡,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各业用地指标。
(3)根据土地利用结构和各业用地指标,划分土地利用区,规定各土地利用区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规则。
(4)确定规划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范围。
(5)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规划指标按行政辖区进行分解,为编制下一级规划提供依据。
(6)规定实施规划有关的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