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遭遇家庭暴后如何取证?
回答: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家庭暴力取证:
1、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
2、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证明;
4、医院的诊断证明及鉴定书;
5、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最好偕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有关人士还提出,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报警时,应该对当时的情况包括夫妻双方的情绪等作出真实的记录,而不能把其当作“家务事”而处理得“轻描淡写”。这样就会给法院审理案件时提供有力证据。居委会以及受害人的邻居也应该积极向法院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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