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军人配偶提出离婚要经过军人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司法解释将重大过错定义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恶习等几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