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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继续优化对外开放国策 何谈"投资环境恶化"

【发布时间:2010/7/23 10:12:16】发布人:admin 【返回首页】   【关闭当前页
 
“目前世界上有一种舆论,(认为)中国的投资环境变得不好了,我认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与中德企业家座谈时回应有关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调时如是表示。

  北京的学者认为,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鼓励和欢迎外商来华投资的环境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与此同时,中国也在积极倾听外商对于中国投资环境的建议,完善国内市场制度。

  今年以来,西方企业界和境外媒体竞相提出“中国投资恶化论”。中国美国商会3月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感觉“不被欢迎参与中国市场并进行竞争”的企业增加到受访企业的38%。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不久前也表示,来自世界各地和众多行业的企业,都对在中国经营越来越感到失望。

  业内人士认为,西方有关“中国投资环境恶化”的指称与每年大量外资进入中国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现实存在着矛盾之处,对于中国目前利用外资的一些政策的解读更是不客观。 

  首先,改革开放30年来,外资在中国的发展一直处于向好趋势。根据商务部的统计,目前中国已扭转利用外资持续下降的局面,去年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900亿美元。刚刚公布的上半年数字则表明,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累计514.3亿美元,同比增长19.6%。

  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受中国投资机会及其规模巨大且不断增长的国内市场吸引,中国在过去10年吸引的外资约占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20%,中国已经连续1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之首。因此,正如温家宝所说,一个投资环境不好的国家,不会出现这样大批外资蜂拥而至的情况。

  事实上,代表了1600多家企业和个人会员的华南美国商会今年3月发布的《2010年中国营商环境“白皮书”》称,其九成会员企业对目前中国的经商环境较为满意。世界银行日前公布的名为《外国直接投资——中国的案例》的报告则称,中国正在为所有企业,不分中外,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其次,对外开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中国一直备受重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投资环境无论从政策、法律、知识产权保护还是硬件设施方面,都在不断完善之中。

  迄今为止,作为中国指导外商投资重要依据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历经四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增加鼓励类条目、减少限制类条目。目前,中国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绝大多数领域都已有外商投资,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分类,中国承诺并已经开放的服务贸易部门已经高达100个,这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54个)。

  在备受外资企业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2008年6月中国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基本建立了体系比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统计显示,2009年中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9.7%。

  作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高下重要指标的专利申请方面,当去年全球很多国家专利申请数目出现下降的情况下,中国“逆流而上”共受理专利申请97.6万件,同比增长17.9%。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刘亚军表示,我们从来没有将吸收外资视为一时一地的权宜之计,或仅仅是拾遗补缺的辅助手段,而是从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高度来加以坚持。

  再次,中国调整引资政策,取消外资“超国民待遇”是全球大势所趋。今年4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个旨在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的文件,因对一些外资企业,尤其是重污染、高耗能及产能过剩的企业投资进行了限制,同时强调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被享受惯了超国民待遇的部分外资企业解读为“限制对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加之外资管理法律体系更加规范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方面的变化,也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了部分外资企业的心理不适甚至产生“挫败感”。

  对此,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所所长张燕生表示,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外资企业投资难度较大,会产生一些附加的制度性成本,比如提供“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和商业环境。而在“后危机时代”,随着劳动力和环境成本的提高,中国的投资环境发生了变化,在这种背景下,更重要的是提高外资的质量和效益。

  “这既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全球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大势所趋。而且对国内企业也一样受限,实际上是一个公平的政策调整。”张燕生说。

  正如一位学者所指出的,衡量中国投资环境优劣的标准应该是持久稳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西方应该支持中国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没有理由反对。对于投资政策的一些变化,外资企业应调整心态,因为健全的法律规范和开放、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对所有经营主体都有益处。 (新华网 记者 王希 李云路 王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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