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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逐年递增 近九成为侵犯商标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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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1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广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逐年递增,且其中90%为侵犯商标权类犯罪。为应对日益猖獗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广东检察机关通过成立专业办案组和建立研究机构等机制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09年,广东注册商标申请数、驰名商标保有数、专利申请数和授予数等均居全国首位。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尤其是2005年到2009年,每年均以两位数的比例上升。广东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2009年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35件1642人。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最主要的特点是犯罪类型高度集中。”广东省检察院侦监一处处长李粤贵告诉记者,我国刑法对知识产权犯罪规定的7个罪名涉及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四类,广东省办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标权类,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侵犯商标权类占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近90%。”李粤贵说,“其主要原因在于侵犯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成本低、回报快,具有一本万利的效果。如检察机关2009年办理的顾某等人销售假冒欧时力品牌服装案,仅2009年3月到5月短短3个月时间,顾某等人就售出假冒‘欧时力品牌服装34029件,销售金额达到120多万元。” 广东省检察机关分析近年来案件发现,侵权行为主要针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如“诺基亚”“三星”“美孚”“壳牌”等世界驰名商标,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动辄几十、上百万元,有些甚至过千万元。 为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行探索和创新。广东省检察院和一些市的检察院专门成立专业的办案组,抽调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丰富的检察官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如深圳、广州等市整合两级院公诉资源,专门成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控检组。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广东省检察机关还建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深圳市检察院于2008年10月联合12家高新企业成立了“深圳市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广州市检察院也于2010年5月联合广州大学成立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促进高校理论资源与检察机关实践经验的优势互补。 李粤贵认为,要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必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大培养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办案力量,并继续探索境外证据转化的有效途径。(新华网 詹奕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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