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资本、增加资本过程中,若干在公司登记机关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事项,有了新的变化,需要变更登记,有的则是新产生的登记事项,有的登记事项已不存在需要注销,因此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登记,主要有以下情形:
1.登记事项变化应作变更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都将引起公司登记事项的变化,除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和注销登记的外,都应逐项进行变更登记。比如公司股东、公司负责人、公司住所等方面的变化,均应按公司登记的规定作变更登记,防止有遗漏。
2.公司注销登记
凡是在公司合并、分立中被解散的、不再存续的公司,均应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使原有的公司依法退出市场。
3.公司设立登记
在公司合并、分立中新设立公司的,都应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4.减少、增加资本的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增加注册资本,都是属于变更登记范围的手续,但由于减少、增加注册资本都是必须重视的登记事项,所以在法律中单独作出规定,明确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