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坊子区人大常委会把监督促进法院工作作为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之一,从立案、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入手,建立对法院工作的“全套”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听汇报、作决议、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组织评议等多种手段,对法院工作进行全程化、多层次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对立案环节的监督,促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完善以“大立案”为核心的审判运行机制,是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突破口。围绕这一工作重点,该区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诉讼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听取了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规范立案程序、提高诉讼效率、方便群众诉讼等建议。该区人民法院对人大常委会的建议高度重视,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本着公正、高效、经济、便民的原则,建立了简易民事案件即审模式,并通过远程立案、先行调解、即收即结等手段,使大量民间纠纷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处理。
二是加强对审判环节的监督,促进重点案件的办理。该区人大常委会注重把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结合起来,从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入手,积极探讨个案监督的措施和途径。具体工作中,凡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案件,常委会责成信访机构及时批转,跟踪调查,抓好督办;对其中的重点案件,责成分管主任进行重点调度,并随时听取法院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办案情况。同时,常委会还根据实际情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或事中监督,通过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既促进了法院严格依法办事,又促进了重点案件的办理。
三是加强对执行环节的监督,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抓好法院执行工作,是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司法公正的落脚点。近几年来,该区人大常委会以落实中央精神为突破口,先后三次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并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使法院执行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四是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促进法院自身建设。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的一致性,围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这一关键问题,从把好任免关入手,实行三个结合:一是依法任免与法律考试相结合。对法院提请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任命。二是依法任免与组织评议相结合。为掌握被任命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定期组织代表对法院干警进行测评,对测评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对任职不合格的提出罢免,始终使法院被任命干部在人大的监督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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