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免除了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妻子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冯缤为帮助妻子维权,穿着法袍多次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他因为妻子的劳动纠纷案件再审申请迟迟得不到回复,于本月6月21日至23日,一连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的警戒线外,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至26日,冯缤接到上级通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
姑且不论冯缤妻子是否应给得到相关说法,也不论冯缤上访时间长短,单是一名即将成为法官的司法一线工作人员穿法官服,胸佩国徽,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这件事情,就足以让人震惊,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冯缤采取这样的做法?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免除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这件事情的背后我们又能看到什么?
有网友称:冯缤法律的信仰而战。有同事称:按照法律,他的维权没有错,甚至他的执拗还值得赞赏;按照现实,他全错了!笔者想,在高举社会主义旗帜、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维权真的这么难吗?如果连一名法官都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平民大众又如何自处?
上访或许一直是老百姓挂在嘴边的话题,一提到上访就是一个“难”字,笔者在法院工作,亲见许多上访人员,深有感触,一般上访的事件都是环节比较复杂,而上访群众有时也不尽能采取正确的做法,堵大门、哭哭闹闹屡见不鲜,然而作为一名法官,多年的法律修养,对于司法程序应该了然于胸,为何还要采取这样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在社会主义泱泱大潮中难免有部分官员为自己的政绩或者其他因素对司法进行行政干预,对于上访群众首先想到的不是去解决问题,而是怎样去抑制,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但这却不是治本甚至连治标都谈不上,基于这样的情况冯缤为妻子讨说法难以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复或许有很大的可能性,不过冯缤的做法是否偏激或是否得当则需要进一步思量,法袍是司法的象征,国徽代表着祖国,冯缤身着法官服,佩戴国徽已经是职务行为,代表一名司法人员,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象征,这时候所实施的一切行为都代表着国家,并非个人那样简单,难免有公私不分的嫌疑。
孝感中院对冯缤作出了免除助理审判员职务的决定,乍看来是正确的,是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可据查冯缤上访已经接近两年时间,其中同样有身着法官服拦车、堵门、拉领导情形,偏偏在冯缤连续三天身着法官服站在法院大门警戒线外后,市中院以冯缤损害司法人员形象一纸通文让冯缤“下岗”,难道说冯缤前者行为没有损害法官形象吗?还是后者情形影响范围太大?有关单位在维护的法律的威严还是某些领导的面子?法律需要这种表面的威严吗?
冯缤是为了法律而战亦或是作秀,我们今天就不去讨论,我们所要知道的从这样的一件事情背后反映了我国现在怎样的法制。有人说,冯缤事件是中国法制上的一个悲哀,或许这也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看法,“法官司法为人民”,可到头来谁又为我们法官司法?如果我们的法官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申诉的机会,还何谈为人民司法,这样看来社会的发展又会是一个怎样的情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人信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依法治国是每一个人的心声,冯缤事件到底是个例,还是在全国范围内有着不少共性的存在,这无疑是我们行进在法制道路上必须去面对的一个巨大的拷问。
现代社会的法制到底由谁来维护,怎样去维护?这仍然是一个漫长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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