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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如何看待新医改方案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取向

【发布时间:2010/8/9 7:53:34】发布人:admin 【返回首页】   【关闭当前页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韩洁)为了降低患者过高的药品支出费用和制止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行为,本周公布的新医改方案明确了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取向,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余晖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一政策取向必然会导致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投入的增加,但从医改《意见》中可以发现,政府对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是不同的,而且并非完全由政府投入的增加来弥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损失。

    长期以来,为解决公立医院发展建设经费不足和医疗服务价格偏低的问题,政府推出了药品加成的政策,但由此导致患者药品支出负担过高和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不良现象。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意见提出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此,余晖指出,实行这一政策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确实要减少一块,政府也将加大对其的投入力度,但这并非意味着减少的这部分药品加成收入要由政府专项补助直接置换。

    余晖说,医改意见明确提出,政府只负责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这意味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支出扣除既有的医疗服务收费收入和专项公共卫生经费补助后的差额部分,才由政府承担。

    “取消药品加成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能够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补偿渠道共同得到补偿,从而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再以药补医、以医补防。”余晖说。

    对于公立医院,医改方案规定,将通过三年的试点,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今后公立医院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对此,余晖说,对于看病就医的患者来说,虽然增加了几元钱的药事服务费支出,但却大大减轻了医院以往多开药、开高价药带来的负担。而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使其真正反映医疗服务成本,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

    此外,他指出,医改方案明确增加政府投入主要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以及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助,这表明增加的政府投入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予以直接补助。

    不过,余晖也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和增加政府投入的政策虽然可能起到一定的政策效果,但依然未能克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由于缺乏医保付费机制的强化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广泛竞争所导致的行政性垄断弊端,加之政府的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以及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的难度巨大,将无法完全激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也无法杜绝公立医院多开处方继续寻求增加药品收入,从而使得公立医院在增加了药事服务费和提高了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后,药品收入依然可能隐性增加。

    余晖认为,医改方案提出的这组政策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只有在医保全面覆盖和保障水平大幅增加,并且门诊按人头预付和急诊、住院、专科医疗服务采取包括按病种付费在内的多元化付费方式,以及彻底放松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后,才可望彻底解决以药补医和看病贵的顽症。那时的政府投入才能够真正做到拾遗补缺、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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