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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衡明代理非诉讼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3/9/4 17:02:33】发布人:admin 【返回首页】   【关闭当前页
 

我因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需经_____________办理。特委托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权限如下:

代为参加调解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代为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以上每项权限的完成,视为委托事项的完成。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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