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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衡明法律顾问服务计划书

【发布时间:2013/9/4 17:03:59】发布人:admin 【返回首页】   【关闭当前页
 

(单位)   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我们所在的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是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我们十分希望有机会将我所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融入到贵(单位)的发展目标的实现过程中,与贵(单位)携手共进。

为此,我们不揣冒昧向您和贵(单位)推荐我们自己,并将我所受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方式等向您和贵(单位)作一介绍。

律师事务所介绍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系2003年1月20日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直属潍坊市司法局的自主发展的潍坊市规模较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已成为潍坊市乃至山东省居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衡明律师聚集和吸引了众多优秀法律人才,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60名,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青岛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知名学府。其中,二分之一的律师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多名律师拥有法学教授、副教授职称,并担任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职务;两名律师被评为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八名律师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潍坊市优

秀律师、三等功等荣誉。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秉承以人为本、合则适道的服务理念,崇尚公正明法、恪物致公的事业宗旨,在秉承传统诉讼业务优势的同时,致力于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目前,已经在投资、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海事、商事、公司企业、证券与股票发行上市、劳工等法律事务领域全面确立了自己服务优势,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本所2003年被评为潍坊市市级先进单位,2006年被潍坊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潍坊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7年被潍坊市司法局评为潍坊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8年被潍坊市司法局评为全市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荣立司法行政系统三等功;2010年被潍坊市司法局、潍坊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组建的山东省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潍坊市唯一的律师事务所,在为外商、侨商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做出了较大        

贡献。

本所全面承办各类民事、经济、刑事、行政及涉外法律事务,并重点办理金融、房地产、公司企业与合同法律事务,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1、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或就专项事务担任法律顾问,为委托人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法律事务的谈判,审定法律文件,预防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并正确处理纠纷,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公司设立接受发起人(股东)的委托,在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时,起草,审定企业登记的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代理企业登记。

*公司重组为企业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析、管理规范的企业架构,提供法律咨询,审定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产权界定一为历史形成和各种名为国有、集体,实为私营等产权不明的企业产权界定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清算、破产一代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协助成立清算组织及协助组织,审定法律文件,代理程序事项。

3、金融保险法律事务

*起草、审查商业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及相关担保所需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项目法律事务

*项目投资一在涉及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及其他重大项目投资中,为项目公司或投资方就项目的可行性、投资环境、项目形式与结构、项目条件、合同条款、法律风险提供分析、预测、解释和咨询,并参与商务谈判,审定法律文件。

*招标投标一在工程、设备招标中为招标方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4、房地产法律事务

*房地产开发一为房地产公司的设立、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提供法律上的分析和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定法律文件。代理投资方对基础上执行情况的监督。

*房地产购销一代理发展商、销售商对房地产契约的签订及背书转让行为进行审查和见证。代理购房者对发展商的销售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审查购房合同,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审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审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协助办理抵押登记。

5、民商诉讼代理

*涉及婚姻、继承、伤害赔偿、知识产权、人身权、名誉权、房地产、财产权、担保、债权债务、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纠纷的诉讼代理;涉及经济合同、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纠纷的诉讼代理。

6、刑事辩护与代理

*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7、行政复议与诉讼代理

*在当事人不服有关税务、工商、土地、城建、环保、治安管理等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时,代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参与行政诉讼。

8、仲裁代理

*代理参与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国际海事仲裁、国内合同及财产纠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

9、特别程序代理

*代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死亡。

10、执行代理

*代理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代理当事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外国法院和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11、知识产权

*为境内外法人、团体及公民申请取得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著作权提供咨询和帮助,审定专利许可合同、著作权转让和技术转让合同,代办企业法人名称登记和计算软件登记。

12、国际贸易

*为中国境内外法人、公民提供国际贸易及相关国际司法领域的法律咨询,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审定进出口贸易合同、跨国投资合同及章程等法律文件,代理国际贸易纠纷的诉讼和仲裁。

13、海商海事

*帮助起草、审定租船、拖船合同、航运代理协议、提单等法律文件,处理因租船合同、保险合同、求助合同和船舶建造、修理和买卖以及船舶碰撞、海洋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等引起的争议。

14、专项事务调查

*资信调查一对企业性质、注册资金、资产负债等情况出具调查意见,保证交易安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调查对专利权、商标权的事实进行调查,为侵权索赔搜集、保全证据。

*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调查一对外国企业在华倾销商品事实和国内侵犯商业秘密、假冒知名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15、咨询代书

*对涉及中国法律及政策的投资、融资、合资、合作、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合同、侵权、转让、代理、物权、知识产权、税务、环境保护、医疗纠纷、劳动人事、出入境、国际贸易等法律和法律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代书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申请书、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首席顾问律师介绍

首席顾问律师 石洪亮,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安徽省颍上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正式党员,现任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1981年10月至2004年3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服役,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武汉指挥学院通信系(通讯指挥专业、经济管理专业)、西安解放军政治学院军法系(法律专业)、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军队保卫系(刑事侦查、军队保卫、法律专业)。历任战士(放映员)、军校学员、技术员、排长、连长、政治指导员、政治机关干事、科长、政治教导员{付团职}、旅政治部付主任等职。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兼任旅法律咨询站付站长、站长多年,主持本单位的军队司法行政工作。

2000年起在军队任执业律师,2004年3月转业到潍坊市继续从事律师工作,在军队和地方执业以来,先后参与多起土地、房地产、公司、合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动工伤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等案件处理,担任多家公司、企业、村委会、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多篇论文在军队和地方的政法刊物和内参上发表,曾被第二炮兵评为优秀律师,被潍坊市司法局、潍坊市律师协会评为潍坊市优秀律师,荣立三等功多次。

专长领域:公司企业、证券、房地产、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工伤、保险等。

关于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的情况介绍

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我们与聘请方建立的是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律师一般处理或协助聘请方处理如下事务:

1、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解答法律咨询,就日常经营业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示风险、提出建议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律师函等,使其依法办事,避免承担法律风险;

2、接受聘请方委托,参与聘请方的商务谈判、商务考察等经营活动,协助聘请方草拟、修改、审查由聘请方签署的合同、章程、公告、债务催讨函、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法律文书,并根据需要协助聘请方追踪其履行情况:

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种纠纷,与有关方交涉、出具律师函、律师声明等,与相关方进行谈判、调解,代理诉讼、仲裁、听证及申请强制执行,依法举报犯罪,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等;

4、清理聘请方历年债务债权及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出资产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追讨企业债务,协助清理三角债;

5、提供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供决策参考;

6、对聘请方无形资产如名称、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进行保护;协调聘请方与政府相关部门关系;

7、应聘请方要求,参加聘请方董事会、股东会、经理会及有关会议,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8、协助资信调查,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9、处理聘请方内部股东纠纷,聘请方内部产权结构与管理机构的调整,根据聘请方实际情况,帮助引导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聘请方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聘请方的管理行为;将聘请方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10、应聘请方的请求,参加办理聘请方房地产抵押见证、工商登记、税务、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公证、对外投资、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公司股权重组、股份制改造、公司股票与债券发行上市等重大法律事务;

11、协助聘请方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强化员工法律教育,减少劳资纠纷;

12、办理聘请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法律事务。

四、关于常年法律顾问及其它法律服务收费情况介绍

根据《山东省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制定我所收费标准,常年法律顾问取费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一次性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主要参考聘请方的注册资金或项目总投资或单位规模性质,中小型企业、单位5-8万元人民币/年;大中型企业、单位820万元人民币/年;大型企业、单位2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同时考虑聘请方所需律师服务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出差的多寡、企业的发展潜力、双方的关系等因素双方可以协商而定。

2、律师代理聘请方诉讼、仲裁等诉讼类业务按标准收费的一半收取律师代理费。

我们非常希望有机会互相了解,今后能长期合作,因此,如您和贵单位有意聘请我所为贵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我所按    万元人民币/年的标准收取费用。

五、关于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不同情况有以下工作方式:

1.现场办公,专职律师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聘请方单位现场办公,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咨询、审查合同等日常事务,双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3.遇到紧急情况,聘请方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贵单位、律师所或以其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聘请方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聘请方处理相关事务。

以上介绍,供您和贵单位参考,随时恭候您和贵单位的垂询!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洪亮

电话:13326366876

传真:0536-8219922

邮箱:shihonglianglawyer@163.com

邮编:261041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276号衡明律师大厦三楼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附:法律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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