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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明律师: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发布时间:2013/9/5 14:39:34】发布人:admin 【返回首页】   【关闭当前页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是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潍坊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驾驶机动车,要取得合法的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
  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靠马路右侧行驶;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载物规定、载客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听从交警指挥。”
  (一)应急要点: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2、造成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2报警。
  3、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
  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注意事项:
  1、不要驾驶有机械故障的“带病车”上路。
  2、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
  3、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4、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主动避让火车,坚决杜绝强行、闯行通过道口的行为。
  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驾驶员的动态视力会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退,平衡感觉也有所变化,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应急要点: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110、122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协助交警调查。
  2、有死伤人员的交通事故,应先救人,并立即拨打120。
  3、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4、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
  (二)注意事项:
  1、保护现场主要是指:标记现场位置,标记伤员倒卧的位置,保全现场痕迹物证,协助公安机关寻找证明人。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高速公路设施,以免造成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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