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咨询留言中一女士说她爱人也是律师,所以对于离婚这事心生恐惧。这些年对方当事人是律师的也遇到过三四例了,其实也不过如此,为什么呢,抖点料就明白了:
我们律师也是术业有专攻的,不是什么业务都懂的,拿我来说,做婚姻案件没的说,但如果突然给我一个刑事案件,我连出庭手续都不会办,更别说怎样去抓案件点了。
同样,我的律师同事们,在非诉或其他业务领域做得非常出色,遇到朋友的或自己的离婚问题也常常向我请教或核实,同行们的一些问题在我看来甚至都是非常幼稚的。常见现象是,有些非婚姻业务领域的律师代理婚姻案件时,竟然能提出反诉,一听就是外行,当然我和法官通常都会持理解态度,不会去驳他的面子。
这就是业务领域不同的差别。从实体上讲,只要对方不是专业的婚姻律师,其水平也就是一个刚执业的律师而已,而一个刚执业的律师对于婚姻案件,和非法律人士相比,并没有什么专业优势可言,凡人一枚!何足惧也?从诉讼程序上,律师一方确实会比较强一些,但这也仅仅是术的层面,而非道,无关大局的小技俩。
另外,其实律师自己是非常不愿意到法官打离婚官司的。因为自己离婚的事诉讼到法院,是很难为情的事,他会担心日后很有可能因为别的案子再遇到这个法官,那多没面子?!而且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欺负对方,在知识层面上显失公平,这本身就不会得到法官的眷顾。律师不愿给自己打官司的道理就在这里,为了回避诉讼,律师一方就会板着脸来吓唬对方,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当年回龙观一对夫妻,男方是律师,总来用专业优势吓唬女方,女方确实担心,而且几乎是本能的害怕和逃避诉讼,所以最后还是做了让步协议离婚了;亚运村一对夫妻,男方是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够吓人吧,但他擅长是公司业务,对于家里的房产和子女问题,同样没有好办法搞定女方;这两个是我印象比较深的案子,还有一些是对方也是学法律的等等,外强中干而已。
对方当事人是律师的案件,通常有几个特点:
1、律师一方以法律专业人士自居,并狐假虎威,无论在协商还是诉讼阶段,都表现得非常强势。实际上,他自己心里也没底,你要点到了他的要害,他也没辙,但表现上仍然是肉烂嘴不烂。
2、非律师一方从一开始就打骨子里恐惧,即便有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也是忐忑不安,内心潜在和解和让步的意向非常强烈,生怕上了法庭会输得更多。
3、协议离婚的多,诉讼离婚的极少。
综上,配偶一方是律师的,离婚诉讼并不可怕,非律师一方完全没必要盲目地害怕,反倒是更有一些优势掌握在非律师一方手里。只要心理素质好,敢于进攻,运用组合拳,肯定能搞定律师。至于具体怎么搞,鉴于本人也是律师,呵呵,打死我也不说!(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