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假发票列账……,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的检查,揭开了广百股份此前“糊涂账”里的八大问题。广百股份今日公告,已对2008年度的财务信息作出更正。
2009年6月至8月,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广百股份及其子公司广百电器、广州市新一城商贸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广百股份存在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合并及披露、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公司应按照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调整有关账目,限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管理。
广百股份2008财务信息存在的问题中,虚增收入首当其冲,公司因未按规定核算让利销售,多计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各3138万元;此外,由于未严格划分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多计2008年费用150万元;公司未及时核算交易涉及的增值税,少确认2008年应付购货款3075万元。
与此同时,广百股份价值逾亿元的部分出租房屋建筑物居然未被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公司因此将调增“投资性房地产”1.13亿元。更不可思议的是,公司还用假发票列账,被责令补缴企业所得税。
针对检查暴露的问题,广百股份对相关财务数据作出调整,并公布了更正后的2008年度审计报告。调整后,广百股份2008年营业收入32亿元,比调整前减少3138万元;固定资产变为8.75亿元,比调整前减少1.06亿元;应交税费612万元,比调整前减少3013万元;销售费用为3.99亿元,比调整期减少15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