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度评价我国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 |
|
|
|
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9)》正式公布。报告设专门章节对2009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报告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3个方面简要回顾了2009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展,并高度评价了我国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 报告指出,中国政府历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一直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工作。2009年10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施行。200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改后的细则完善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制度,补充和细化了专利申请程序及授权条件,明确了遗传资源信息披露要求和对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处罚,就专利法修改涉及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外观设计等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修改后的细则简化了专利收费项目和缴费程序,进一步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允许单位和发明人约定奖酬方式和数额。 报告指出,中国政府制定《2009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在境外知名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继续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突出对专利诈骗、群体侵权和反复侵权等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基本遏制了专利诈骗案高发势头,维护了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报告介绍,2009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14万件,比2008年上升29.65%。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出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相关司法解释,完善对驰名商标的依法保护,确保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正确审理;出台了《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还首次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指导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完善。 据了解,这是继《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8)》后,中国法学会连续第二次发布关于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 |
|
|
|
|